用户名: 密码: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发改委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建立弹性机制

作者:碳中和战略合作网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8-05-29 11:04:29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于昨日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二是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三是各地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四是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适当补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统一按10%税率安排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那么,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如何安排?

  国家发改委该负责人表示,终端销售价格将由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时间等,但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如果2018年需要调整销售价格的,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各地也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一是尽快出台监管规则,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二是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利用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后城镇燃气企业增收的空间,降低调价幅度。

关键字:   居民用气价格 弹性机制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碳中和战略合作网:xxx(署名)”,除与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碳中和战略合作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jnzlhz.com

图片新闻

  •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什么是碳中和?怎么实现碳中和?
  •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2023第十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阿里云首个双碳管理产品―能耗宝,重磅发布!
  •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立邦建筑节能双碳目标参编上海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标准
  •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打造双碳时代的基础设施:浙江衢州探索建设碳账户
  •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湖北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达17.04亿元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