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桂东县大塘镇船塘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招核【2014】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桂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桂东县大塘镇船塘村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HNSXBC2014-CZ-131
2.3建设地点:大塘镇船塘村
2.4建设规模:82.38公顷
2.5总投资额:总投资189.98万元,工程施工费158万元。
2.6工 期:15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
2.9标段划分:该项目只涉及一个行政村,仅分一个标段(详细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名单中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名单、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
3.7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亲自参加,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2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2日的16:00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账户(到账)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桂东县财政国库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桂东支行
账号:4300 1507 2700 5250 1505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大塘镇船塘村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以银行到账为准)。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12月 1 日至2014年12月5日上午08:30至11:3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单位持①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⑧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单或缴费凭证和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⑩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查询证明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特别说明
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招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由备选单位递补。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延期导致监理延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为避免挂靠与转包从而影响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在施工现场,如果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则取消施工资格。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桂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联系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系人: 何主任 联系人:资小姐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35-8623156 联系电话:0735-2221398 0731-85135397
附件[1]:
法人承诺函(格式)
(业主名称) :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报名资料登记表(格式)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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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SXBC2014-CZ-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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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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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大塘镇船塘村土地整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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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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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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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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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证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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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整培训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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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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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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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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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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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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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标部门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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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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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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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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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效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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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标部门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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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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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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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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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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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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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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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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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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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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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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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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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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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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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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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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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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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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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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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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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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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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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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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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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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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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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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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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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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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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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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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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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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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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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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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承诺函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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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证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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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整培训证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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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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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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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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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前来报名时请同时将本表(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93134968@qq.com,邮件主题:XX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