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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

作者:碳中和战略合作网  来源:中国节能战略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08-05 18:44:04

碳中和战略合作网讯: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节能环保 
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5〕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已经2015年5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节能环保 
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4号)精神,着力加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居住环境改善等工作力度,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一是产业格局初具雏形,发展势头良好。截至目前,我市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产业企业约为41家,其中节能型企业为20家,环保型企业6家,资源循环利用企业15家,从业人数9371人。二是产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初步形成包括装备制造、节能产品制造及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保护服务等领域的产业体系,主要有建材产品、节能开关柜、变频调速装置、交直流接触器、节能变压器、节能电缆、LED节能灯、有源滤波和无源滤波装置、机床再制造产品等,已成为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企业数量少、规模不大、缺乏有效的核心竞争力,投入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二是受产业结构的限制,我市节能产业格局主要以电工电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及医药食品为主要行业,而这些行业耗能相对冶金、化工、炼钢、炼铁等高耗能行业相比,节能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三是区域内企业大都是原省部属下划企业和地方手工企业,企业负担重、效益差,研发投资少,影响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依托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强化政策引导,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自主品牌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实力雄厚的示范企业,逐步形成市场潜能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产业体系,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布局,集聚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完善产业链条,推动建立优势突出、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节能环保产业布局。以现有产业园区为载体,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促进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的集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在节能电气装备制造、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制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 
  2.统筹规划,重点推进。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规划引导,对接国家省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布局,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以规划管理促开发建设,以重点项目促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先行发展,逐步形成技术含量高、产业化程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节能环保区域特色产业和产品体系。 
  3.市场拉动,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释放节能环保产品、设备、服务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公众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和投资方面的引导作用,健全节能环保规章和标准,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 
  4.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产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产业示范基地,全面提升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的层次层级和市场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市场运作、激发市场潜能,努力实现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品由低端为主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以单一产品为主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效果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配套发展的特色产业链条,形成较为完善的涵盖装备制造、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 
  1.第一阶段目标(2015年)。到2015年底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节能产业产值32亿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18亿元,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总体规模在全省的位次不断提升。 
  培育5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5户、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4户、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名牌企业2户。扶持和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步形成产业特色突出、节能环保技术和服务业基本配套的产业体系。 
  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争取组建1个国家级节能环保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 
  2.第二阶段目标(2016―2020年)。形成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起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产业组织体系和行业服务体系;力争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保持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实现总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形成1―2个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企业研发投入比重、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和节能环保服务业产值比重显著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以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基地为依托,加快节能电气装备制造核心技术的研发,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电气设备配件加工业发展;全面打造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产业链,建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天水再制造生产基地。(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依托兰州在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环保科研与服务领域的集聚优势,辐射带动我市的环保设备配件加工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重点推进烟气综合处理一体化、高压静电除尘器、扬尘治理设备等技术及装备的产业化。(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等) 
  依托我市“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创新城市发展模式,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城市管理,提升我市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上的水平,利用有利机遇促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科学发展。(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规划局等) 
  探索开展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服务、低碳产品认证服务、碳交易服务、第三方认证服务等节能环保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协作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 
  (二)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方式,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配套建设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土地、人才、资金、重点项目等各类要素向优势行业、区域集聚。以构建技术开发、成果孵化、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一体化的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为目标,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创新活力勃发的产业发展基地。 
  依托星火机床、长城电工电器、华天电子三大装备制造产业园,有效整合园区内节能设备改造、烟气除尘、工业污水处理等节能环保需求,引入节能环保企业,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三)构建优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联动升级。 
  整合资金,分阶段、分步骤动态扶持和重点培育一批在节能电气装备制造、节能换热设备制造等领域,产业特色突出、规模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企业技术集成和整合能力,支持其“走出去”拓展全省乃至国内国际市场。 
  高起点引进一批在水泥窑余热余压利用装备制造、环境监测仪器和自动监控装置生产、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贸易与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来天水投资建厂,并发挥其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支持企业在能效、环保等方面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较强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支持自有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提升市场占有份额,促进跨国经营与国际化发展,形成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产业联动效应明显的产业发展架构。(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等) 
  (四)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大力发展工程承包、设施运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成果转化、物流配送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投融资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推行金融租赁等多层次、有特色、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 
  加快建设现代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体系,提升产业价值链。建设以能源诊断、评估、咨询、审计、融资担保等为服务内容的节能市场第三方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效率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认证、环境投融资及风险评估、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环保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 
  引导大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促进与服务业互动发展。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培育大型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及节能环保咨询服务龙头企业,逐步提高节能环保服务业比重。通过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不断优化节能环保产业结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五)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建设产业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工程研究中心与实验室,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环保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由上、中、下游节点组成的垂直创新链,由具有相关业务和互补业务的节点组成的水平创新链。创建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增强基础创新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推动先进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加快关键装备国产化进程,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重点突破电子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尾矿有价元素提取等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按照研发一批、示范一批的滚动发展模式,加速优势技术的产业转化率,推进先进技术在不同细分领域的首次应用。加快推进示范作用明显、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实施。加快更新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名录,引导用户单位选用示范意义重大的技术,扩大技术先进、节能高效类装备与产品的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等) 
  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产业化项目筛选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共享各类科技资源,培育一批集研发、孵化、制造于一体的省内外领先公共服务机构,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技术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 
  (六)健全产业发展机制,扩大市场消费需求。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根据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行业规范、准入标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扩大能效和环保标识范围,强化标准标识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等) 
  建立并完善节能环保市场机制,以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倒逼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机制的形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市场信号。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运用差别化电价政策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有偿使用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务局等) 
  健全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按照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强化能效标识、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健全完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扩大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四、重点领域 
  (一)节能产业重点领域 
  1.节能技术和装备 
  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网络化、便利化的充电站、换电站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 
  高效锅炉窑炉。加快高效工业锅炉、窑炉燃烧自动调控技术装备推广利用。加快推广应用等离子无油点火、富氧/全氧燃烧等高效煤粉燃烧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大型流化床等高效节能锅炉、高效节能燃烧器以及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推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高效电机及变电设备。加快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使用非晶合金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用铸铜转子技术、能效等级为1级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风机、水泵、空压机以及变频调速技术和设备。研发潜水电机等特种电机、清洁能源电机,推动高压变频、有源滤波和无功补偿装置系统等技术装备的应用和发展,提高电机系统整体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 
  2.节能产品 
  新型节能建材。重点发展适用于不同气候条件的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推广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等新型墙体材料。加大轻质复合保温板材、高性能有机保温材料、节能建筑门窗、节能隔热膜和屋面防水保温材料等建筑新型材料产品的生产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 
  高效照明产品。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研发制造,包括金属卤化物灯、超细管径电子节能灯、无极荧光灯、稀土高效荧光灯、半导体通用照明等高效照明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在城市街道、宾馆、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和使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灯、LED灯、无极灯等节能产品。推动城镇道路及大型企业开展公用照明节电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家用电器与办公设备。加快研发家电智能节电控制技术和待机节能技术,重点推广空调制冷剂替代技术、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推广能效等级为1级的节能家用电器、办公和商用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3.节能服务 
  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节能医生”诊断。引导和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党政机关等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人员培训、节能监测、信息咨询等特色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节能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组织科研院所、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组建节能服务产业联盟。建设节能服务产业信息网络平台,发布企业节能需求信息、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技术产品信息、金融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金融产品信息,搭建供需平台。不定期组织节能服务公司、重点用能单位、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对接,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企业以及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金融产品,重点解决微小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等) 
  (二)环保产业重点领域 
  1.环保技术和装备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重点发展水泥、石化行业烟气脱硫脱硝、防尘除尘技术装备及机动车尾气净化装备,改造提升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大中型工业锅炉窑炉烟气脱硫技术与装备。支持应用生产湿式电除尘技术设备和沥青烟净化设备,加快先进袋式除尘、电袋复合式除尘技术及细微粉尘控制技术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推广引用重金属废水及医药、化工等行业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重点示范污泥生物法消减、移动式应急水处理技术与装备。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精确曝气控制系统、集成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重金属污染水下固定与水体修复技术、农村饮用水除氟砷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农业局等) 
  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推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填埋回收和发电利用技术、垃圾焚烧控制技术与成套设备、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有机垃圾生物处理技术等综合利用处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应用。示范推广大型焚烧发电及烟气净化、中小型焚烧炉高效处理、大型填埋场沼气回收及发电、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与装备,推广生活垃圾预处理技术装备。应用餐厨垃圾低能耗高效灭菌和废油高效回收利用技术装备,发展餐厨垃圾低能耗高效处理设备、废油高效回收利用设备。(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 
  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加快研发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源等污染土壤的治理技术与装备。重点发展新型填埋防渗衬层和覆盖材料、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术。推广安全有效的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装置,鼓励应用高温蒸汽处理、化学消毒和微波消毒等非焚烧处理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等) 
  环境监测仪器和自动监控设备。支持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自动和便携式大气、地表和地下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分析检测和监测技术与设备,重点发展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与遥感遥测技术和监控系统、污染源监测数据无线传输技术与装置、饮用水源污染物痕量与超痕量检测技术与设备,支持研发推广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危险废物、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专用监测监控仪器和流动监测、快速监测等环境应急监测仪器,推广应用多参数废水及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技术和成套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等) 
  2.环保产品 
  推广示范膜材料和膜组件,应用优质高效曝气生物滤料、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生物除臭剂等,发展高分子、微生物絮凝剂、催化剂、氧化剂、水处理药剂、固废处理固化剂等环保药剂。重点应用煤炭储运抑尘剂、缓释保水剂、絮凝剂、粘合剂、生物质环保涂料和凹凸棒(土)开发固(脱)硫剂、催化剂、土壤改性剂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等) 
  3.环保服务 
  推进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规划编制等服务。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打造环境工程咨询服务龙头企业和省内知名环保公司,带动促进环保服务市场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推进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监控等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加快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站点及网络建设。引导社会监测机构提供面向社会、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服务。加快环保中介机构的企业化、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信息沟通、技术评估、法律咨询、知识产权转移和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培育和繁荣环保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 
  (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领域 
  1.再生资源利用 
  废旧设备再制造。全面打造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产业链,积极发展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电机等再制造产业,推广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高速电弧喷涂、等离子熔覆等再生修复技术与装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废橡胶、废塑料资源再生利用。推广应用环保型废弃橡胶制品高值化利用集成技术、常温粉碎及低硫高附加值再生橡胶成套设备。研发各种废塑料混杂物分类技术或直接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废旧农(地)膜生产复合材料和产品等清洁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2.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从复杂难处理金属共生矿和有色金属尾矿中提取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四率一综”(即矿石回采率、选矿回采率、冶炼回收率、加工材成品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大余热、余压和冶炼烟气中二氧化硫回收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3.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强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升大掺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研发和推广废旧沥青混合料、建筑废物混杂料再生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建筑废物分类设备及生产道路结构层材料、人行道透水材料、市政设施复合材料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4.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垃圾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设餐厨垃圾密闭化、专业化收集运输体系,鼓励餐厨废油生产生物柴油、化工制品,餐厨垃圾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高效有机肥,积极推进垃圾衍生燃料产品开发利用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5.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 
  鼓励发展以农作物剩余物及其他生物质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人造板、生物质燃料,制作生物培养基等技术,推进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技术应用。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酵制饲料、沼气、高效有机肥等技术集成应用。鼓励发展薯渣、药渣生产生物有机肥、制备蛋白饲料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 
  6.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加强工程节水技术与农业节水技术的结合,推进矿井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重点研发生产推广适宜西北干旱地区的滴灌、微灌和非充分灌溉技术与设备,发展集节水灌溉材料研发、制造、销售与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节水产业。(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五、重点工程 
  (一)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支持我市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流通零售领域节能等重点工程,提高传统行业的工程技术节能能力。实施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锅炉、高效板管式换热器、水地源热泵、非晶合金系列节能电力变压器、高效节能电机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提高传统行业的工程技术节能能力,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 
  (二)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对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风险高发地区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划定重点防控区域,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加大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实施火电厂燃煤机组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加快化工、造纸、制革、淀粉等行业工业废水治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畜牧局等) 
  (三)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产业链延伸耦合、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基础设施完善、废物交换平台和产业技术研发孵化等方面,认真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重点实施好关键补链项目、延链项目、配套项目、原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作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积极创建“海绵城市”,提高我市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实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示范工程。重点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运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公园改造中,先行启动一批渗水、滞水、蓄水、净水、用水、排水工程,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及其烟气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城市污水厂污泥半干法处理或炭化成套设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的使用。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城镇绿地功能,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五)“煤改汽”、“油改汽”工程 
  全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对全市餐饮服务业、医院学校等商业公福用户强制推行“煤改气”,力争在2015年年底全部完成;加快实施“油改气”工程,切实加快已批复的汽车加气站建设步伐,及早做好车辆“油改气”的准备工作,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率先在城区开展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油改气”工程,并根据气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逐步向运输车辆和社会车辆推广。(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等) 
  (六)绿色建筑行动 
  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门窗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推进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及部件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与产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上有关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资金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支持。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以及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引导、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重大节能环保工程建设。 
  投融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上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新增国有资本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资节能环保企业。进一步完善适应节能环保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满足节能环保产业的有效信贷资金需求;设立针对节能环保企业的专业性担保服务公司,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债券市场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税收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节能环保资源及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他扶持政策。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矿产”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及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重大节能装备制造等节能环保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对新改扩建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规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加快推进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和产品的评估认定及目录制订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完善“首台套”风险补偿等政策配套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端装备、重大装备的创新及产业化。 
  (二)人才保障 
  支持构建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加强和新建一批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加快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节能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依托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天水市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加大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强化校企联合等新的办学模式,鼓励我市高校开设节能环保产业相关专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产教紧密结合,使人才的规模和结构适应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要。 
  (三)平台保障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等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信息,展示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立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支持其技术和产品进行网络交易。建立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融资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合作。 
  建立宣传推广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定期举办展览会、技术产品推广会、产业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宣传及推广。广泛开展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普及节能环保知识。 
  (四)组织保障 
  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运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促进倒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完善重点项目申报、筛选与管理机制,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项目落地保障。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规划实施,以重点项目促产业发展。

关键字:   天水市 甘肃省 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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